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没签合同被拖欠工资,该怎么要回来?律师解答

作者: 万宇龙 日期:2026/09/18

没签劳动合同被拖欠工资,并不代表没有办法。劳动者可以带上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据去劳动监察大队投诉,也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对裁决不服还能向法院起诉并申请支付令;没签合同又被扣工资的,还可以主张双倍工资和相应赔偿。为更好地帮您解决深圳拖欠工资的问题,专门整理了这个问题相关的专业知识、实务操作、相关法律、案例等内容,希望能帮助到您。如果您需要专业法律服务,欢迎直接联系万宇龙律师。 一、没合同要工资不给怎么办 没有合同拖欠工资不给,员工可以携带银行工资流水等证据到当地劳动局监察大队进行投诉。如果投诉没有效果,可以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对裁决不服,还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并申请支付令。 二、没有合同不给工资找谁要钱 没有合同不给工资,劳动者可以申请劳动仲裁,要求用人单位支付被拖欠的工资。 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没有办理入职手续的,并不影响劳动关系的建立。劳动者若需合法解除劳动关系的,仍需提前30、试用期提前3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 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进行了劳动,即构成了劳务合作关系,即使没办入职,也应当付给工资。如果入职之前又辞职了,用人单位应当按照时间支付给劳动者相应的工资。根据相关规定,用人单位应当在劳动者离开时,对其工资进行清算,一次性付清后解除劳务合同,不得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的工资。 拖欠工资可以用以方式下维权: 1、12333是全国劳动保障的咨询电话。可以打电话投诉。 2、直接到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找劳动监察大队投诉。 3、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请仲裁。法律明确规定,发生劳动争议,劳动者可以与用人单位协商,也可以请工会或者第三方共同与用人单位协商,达成和解协议。 用人单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限期支付劳动报酬、加班费或者经济补偿;劳动报酬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应当支付其差额部分;逾期不支付的,责令用人单位按应付金额百分之五十以上百分之一百以下的标准向劳动者加付赔偿金: 1、未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或者国家规定及时足额支付劳动者劳动报酬的; 2、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3、安排加班不支付加班费的; 4、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未依照本法规定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 综上所述,在处理公司拖欠工资的问题时,劳动者应当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要退缩。如果公司拖欠工资,劳动者有权利要求公司支付工资,并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第十八条 各级劳动行政部门有权监察用人单位工资支付的情况。用人单位有下列侵害劳动者合法权益行为的,由劳动行政部门责令其支付劳动者工资和经济补偿,并可责令其支付赔偿金: (一)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 (二)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的; (三)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的。 经济补偿和赔偿金的标准,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没签合同没发工资怎么赔偿 没签合同没发工资的赔偿如下: 没有签订合同,没有及时发工资,单位违法,当事人可以要求赔偿,如果不予赔偿,可以去劳动行政部门申诉。如果确定属实后可依法责令用人依法给予应付工资收入50%至100%的赔偿。如果没签劳动合同被用人单位无故拖欠或克扣工资,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应得劳动报酬,并可要求支付应得工资收入总额25%的经济补偿或赔偿费用。劳动合同,是指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之间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订立和变更劳动合同,应当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不得违反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 签劳动合同拖欠工资处理方法如下: 1、向劳动监察大队投诉。用人单位违反国家规定,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向劳动行政部门投诉,劳动行政部应当依法处理。 2、劳动仲裁。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不愿协商、协商不成或者达成和解协议后不履行的,不愿调解、调解不成或者达成调解协议后不履行的,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对仲裁裁决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3、向法院起诉。劳动者有欠条的,可以携带身份证、户口本、欠条、起诉状及副本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法院判决用人单位支付欠款,但是单位仍不支付的,劳动者可以自判决书规定的期限届满后两年内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4、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综上所述,劳动者需要收集能证明劳动关系的存在的证据,然后去申请劳动仲裁,或是进行投诉,要求支付劳动报酬,以及未签合同需要支付的双倍工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第十条 建立劳动关系,应当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已建立劳动关系,未同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在用工前订立劳动合同的,劳动关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 第三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和国家规定,向劳动者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用人单位拖欠或者未足额支付劳动报酬的,劳动者可以依法向当地人民法院申请支付令,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发出支付令。 拖欠工资这事儿,能不能要回来,很多时候就看证据抓得牢不牢。没签合同不代表没有劳动关系,工资流水、考勤记录、工作聊天记录这些都得先收好。走监察投诉、申请仲裁还是去法院起诉,得看具体情况来定,案子不同,走向也差很多,早点让专业的人帮着看看更稳妥。万宇龙律师深耕劳动纠纷,专做广东地区劳动者的维权,对深圳、广州、东莞的仲裁和法院口径比较熟悉,在广东汇庆律师事务所执业,从立案到回款全程跟进,帮打工人把该拿的工资和赔偿拿到手。